周庄简介周庄是“中国第一水乡”江南古镇之典范; 周庄是画家陈逸飞创作《故乡的回忆》油画的“双桥”所在地; 周庄是江南巨富沈万三的故居,国家首批AAAAA级旅游景区,获得“最受外国人喜欢的 50个目的地; 周庄是江南典型的小桥流水人家必游之地,集中国水乡之美。聚集了:张厅、沈厅、全福寺、古戏台、迷楼、沈万三故居、叶楚伧故居等15处知名景点; |
第1天 |
用餐:自理 住宿:无锡 | |
................... 08:15中旅大酒店集合 09:10游览【三国城景区】(约90分钟)。 ................... 中央电视台为拍摄八十四集电视连续剧《三国演义》而兴建的大型影视文化景区,“刘备招亲”、“火烧赤壁”、“横槊赋诗”、“草船借箭”、“借东风”、“诸葛吊孝”、等十多集的重场戏均在此拍摄。 ................... 观大型实战表演——三英战吕布 。游览【水浒城景区,】(约70分钟)。皇宫相府、山寨民宅、衙门监牢、寺院宗庙、街市店铺、酒楼客栈、湖泊苇荡、水泊梁山等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1:30游览国家AA景区:无锡帅元紫砂博物馆(30分钟)门票20元人我社免费赠送 ................... 12:20 客人自行用餐(50分钟)(不含餐费)餐后参观太湖淡水珍珠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3:30游览【鼋头渚风景区】(约160分钟),鼋头渚是横卧太湖西北岸的一个半岛,因巨石突入湖中形状酷似神龟昂首而得名。 ................... 登三山仙岛,观充山隐秀、鹿顶迎晖、鼋渚春涛、横云山庄、广福寺、太湖仙岛、江南兰苑,中日樱花友谊林等众多景观,各具风貌。(3月22号至5月3日可观看樱花) 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6:30无锡旅游结束晚住无锡。
................... |
第2天 |
用餐:自理 住宿:无 | |
................... 06:15无锡酒店接团集合出发 09:00 抵达水乡古镇周庄; ................... 参观游览中国第一水乡,江南首富沈万三的私人宅—【沈厅】,著名的钥匙桥——【双桥】,古镇桥与楼联袂结构完美的独特建筑,史上最古老的桥——【富安桥】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2:10 客人自行用餐50分钟(不含餐费)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4:00乘坐【画舫游船】(船票50/人自理),游览千年古镇的外围,由特色画舫“万三号”、“周庄号”承运,融体验、休闲、 观光为一体,是水乡古镇游的极佳选择之一周庄仅存的少量明代建筑之一【张厅】,沐佛恩光的名寺——【全福寺】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5: 30 之后结束行程返回苏州参观苏州工业旅游示范点丝绸厂,(自由购物)。 ................... 17:30 旅游结束北寺塔集合 返回无锡温馨的家约18:30左右 ................... |
往返交通: | 汽车去 汽车回 |
游览交通: | 空调旅游巴士 |
住宿情况: | 双人标间 |
用餐情况: | 自理 |
门票情况: | 含以上景点大票 |
保险情况: | 保险自理 |
导游服务: | 全程导游服务 |
老人证军人证残疾证报价:220元/人(只含车位、床位、导服、其余均自理)
小孩报价:180元(小孩1.5以下只含车位、其余均自理)
1、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,签章后作为《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的组成部分;
2、此线路为散客拼团,先来先坐,请游客准时上车否则过时不候,产生的座位费不退,请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导游出团前通知有关事宜;;出团带好有效身份证;
3、本行程价格为散客拼团综合优惠报价,已按照证件分类报价,特殊证件不再享受其它优惠,儿童、老人军人等请按老人、儿童报价报名参团!行程中可能会碰到同样购物店敬请游客理解,友情提醒:请理性购物
4、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、购物点,否则视为违约,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,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
5、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,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、顺延或提前终止时,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,旅游费用多退少补;
6、游客如出团后临时需要导游帮忙代购服务,请提前填写《代购服务申请书》,未填写《代购服务申请书》而直接将钱给予导游代订、代购的行为,本旅行社视游客和导游严重违约,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,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;
7、请在报名时提供精准的姓名、电话等联系方式,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20: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
1、游客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携带儿童、及自身财物安全。如因游客在晚上自由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,与旅行社无关;
2、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恶劣天气等突发故障延误,造成损失我社不负责赔偿;
3、按照《旅游法》的规定,在旅游期间,导游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、购物点,都是违法行为,游客应坚决抵制,不要参与和配合,如发生游客参与和配合导游加点的行为,视为游客违约,旅行社可解除与您的旅游服务合同,且不退还任何费用。后续产生的任何争议,旅行社也均不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;同时,旅行社因此受到的处罚和损失,将全部由您承担。
4、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!!!
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,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:
1、出发前14日取消的,按费用总额5%
2、出发前10日取消的,按费用总额30%;
3、出发前5日取消的,按费用总额50%;
4、出发前3日取消的,按费用总额60%;
5、出发前2日取消的,按费用总额60%;
6、出发前1日取消的,按费用总额80%
7、出发当日要取消者,按费用总额90%;
备注:如产生大交通如机票、火车票、订房等费用的按实际费用扣除。
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35号(近南京商厦)
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7号
南京市秦淮区淮海路2号汉庭酒店南京新街口中心店(中央商场对面,地铁14号出口)
南京市雨花台区丁墙路6号
扬州市仪征市江扬天乐湖生态旅游有限公司
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89号